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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自卸车、融雪剂撒布机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 :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自卸车、融雪剂撒布机采购项目,已由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第33号请示卡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养护资产购置费用。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名称: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概况: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其冬季所需自卸车、融雪剂撒布机进行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ZZSZ-20211130

五、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限价

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限价:人民币72.5万元。

六、采购内容、标包划分、供货期、供货地点、质量要求

6.1、采购内容: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自卸车、融雪剂撒布机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如下: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自卸车

1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融雪剂撒布机

2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税费、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6.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之内;

6.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6.6、质保期:12个月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满足以下规定:

(1)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供应商近3年(2018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供货业绩。

7.3、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7.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报价,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与报价;

7.5、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或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九、采购自卸车文件的获取

9.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17时00分至2021年12月7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9.2、采购自卸车文件获取方式: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9.3、采购文件获取和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1312室;

9.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

9.5、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采购自卸车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税务缴纳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7) 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8)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近期查询结果截图;

(9)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

(10)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1)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内容)。

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文件上传之后联系代理公司审核。

十、响应自卸车文件递交

10.1、响应自卸车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档;

10.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会议室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开启纸质文件。

十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监督机构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区南中环529号B座20层2003号

电 话:0351-7876392

邮 箱:jkjtztbcgzx@163.com


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路产

维护部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0-3306020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忻州高速收费站院内

十四、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自卸车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3935078852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忻州高速收费站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帆 杜春亮

联系电话:15635395127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