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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压缩式垃圾车租赁项目需求公示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0    浏览次数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的磋商原则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租赁2辆14吨雾炮车、2辆3吨压缩式垃圾车、1辆18吨垃圾转运车。服务期限3年。2、采购项目已列入年度预算,采购限价为9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租赁2辆14吨雾炮车、2辆3吨压缩式垃圾车、1辆18吨垃圾转运车。服务期限3年,总预算约96万元,由财政出资。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后附件。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给予节能环保产品折扣。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1项目实施时间:根据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安排。 5.2项目地点:潍坊高新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后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后附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压缩式垃圾车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压缩式垃圾车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0-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压缩式垃圾车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
联系人:王成龙联系方式:0536-8881903
2.采购代理机构:天佑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潍坊奎文樱前街1336820号楼6楼
联系人:高艳联系方式:0536-888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