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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蕲春县城区清淤吸污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 :


蕲春县城区清淤吸污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S-HWZB-2020-0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1]535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城区清淤吸污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依法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

3、方式: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
3、方式:
网上获取文件(注: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选择“企业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用注册时产生的企业编号和密码,在网站首页“企业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CA账号注册及报名流程详情请参考: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办事指南—CA账号注册及投标报名<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联系方式:0713-7609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首府一号

联系方式:13227379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22737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