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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自卸车采购项目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自卸车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CCG20210002

项目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自卸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197000元

***高限价: 中型自卸车 125000元、大型自卸车268000元

采购需求: 中型自卸车 1辆、大型自卸车4辆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期 10-60日内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 (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 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3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   孟宪乔            

联系方式:   15042128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14-1号

联系方式: 2611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家璇、张凤翔

电   话:   2611447            

 

辽宁省朝阳市区县用户-龙城区

2021年3月18日

评分办法:合理低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