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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压缩垃圾车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11    浏览次数 :


项目概况

320682-2021-02-029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1-02-0297

项目名称:

如皋市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压缩垃圾车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50000.0(元)

***高限价:

325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采购车车对接车辆:包含6辆3吨压缩式垃圾车高位上料无泄漏垃圾车、1辆15吨压缩式垃圾车,主要用于杜绝垃圾收集、压缩及运输过程中的污水滴漏引起的二次污染问题,同时增加收运频次、缩短垃圾滞留时间,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本次采购压缩垃圾车相关内容。 2.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车辆的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3.所投车辆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 4.所投车辆必须具有国VI(国六)及以上排放型式核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每天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方式:下载

售价:3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评审时间: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李渔路88号

联系方式:18061098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苏通分公司

地址:如皋城南街道惠政东路168号亿联广场1幢22层

联系方式:0513-8761069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1806109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