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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吸污车租赁及专业化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01    浏览次数 :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吸污车租赁及专业化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01715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受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对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吸污车租赁及专业化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该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注册所需资料详见该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的提示。

1.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1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矿井辅助运输车辆(以下称“车辆”)的租赁及专业化服务,包括提供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维护、整车维护以及年检等;(2)投标人负责提供车辆及车辆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大修(含大梁、驾驶室、车厢、维修更换)、年检、故障排除、整车钣金喷漆、内饰整改等;(3)投标人提供共计87台全新车辆:包括人车25台、指挥车8台、料车30台、20装载机6台、30装载机2台、洒水车2台、顺槽车2台、运管车2台、混凝土搅拌车10台;如果矿方采购投标方车辆数目增加,按定标价格增加吸污车租赁及专业化服务费。(4)投标人在招标人监督、考核管理下为招标人提供上述有偿服务车辆(附件1),负责所有吸污车的维修保养、大修、年检、车损备件消耗等项目;招标人负责车辆的管理、运行,燃油及轮胎由招标人提供;(5)投标人提供吸污车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吸污车的修理包括车辆中小修、总成修理、零件修理、专项修理、井下现场抢修、特约维修等;(6)投标人自己生产车型占比达到50%以上,正式运行开始时87台车由投标人提供,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后车辆全部到位;(7)投标人为招标人矿井车辆进行两年一次大修,共计两次大修,大修后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吸污车大修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大修期间提供同等数量和规格的车辆供矿方周转使用,避免影响矿井生产(8)合同到期时吸污车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9)投标人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排除,采用先进的检测仪器或设备、科学的检测方法对吸污车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吸污车及维护修理技术、工艺必须是先进的、科学的,不得采用淘汰的工艺及技术。(10)所有车辆计费基础为,每班八小时,每天三个台班。(11)租赁吸污车如果因为车辆大修政策改变,矿方将按照车辆实际大修次数进行调整结算。(12)对矿方已有的井下及地面车辆进行维修,共计24台(附件6),如果矿方采购非投标方车辆数目增加,按定标价格增加车辆维修费。

1.2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6年。

1.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生产商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人民币),且成立期限不低于10年;

2.2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承揽的项目中,无骗取中标、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况,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2.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该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因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或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开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该联系人。此联系人应当取得投标人的授权委托。

3.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 1月 1 日19:00,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 1月 6 日19:00。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套,售出不退。

3.4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标书费账户(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历下支行解放东路分理处;账号:37050110172600000247)。此帐户仅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

4.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要求:

4.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电子平台首页“快速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

4.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4.2.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反馈的回执时间为准。(回执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一致)。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4.2.2 逾期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关闭后不再受理。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线上)招标,在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按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5.3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俊海(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0477-3115373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城B座15A-2室

联 系 人:刘致远、马文明

联系方式:13792585109、0531-55636396

邮    箱:gxzb163@163.com

 

二○二一年一月